1、宋太祖时期。北宋开宝六年(,宋太祖于讲武殿策试贡院合格举人,并颁定名次,自此始为常制。北宋初年的科举为一年一度的两级考试,一级是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二级是由礼部在开宝寺内贡院举行的“省试”。后改为每隔一年或两年举行一次,最后改为每举行一次。
2、殿试,又称“御试”、“廷试”、“廷对”等,是唐、宋、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之一。殿试由内阁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选拔官员等第。
3、殿试结果填榜后,皇帝于太和殿举行传胪大典,宣布殿试结果。进士分为三甲。一甲三人,称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传胪大典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