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效果直接影响到水环境质量。为了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国家制定并发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该标准对不同处理规模和处理工艺的污水厂提出了具体的污染物排放限值,为环境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
以下是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核心内容进行总结,并以表格形式展示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限值。
一、标准概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中国现行重要的环保标准之一,适用于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该标准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处理工艺以及受纳水体的功能要求,将污染物排放限值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标准。其中,一级标准适用于排入Ⅰ、Ⅱ类水域或特定保护区的污水;二级标准适用于排入Ⅲ类水域或一般工业用水区;三级标准适用于排入其他非敏感水域或用于农田灌溉的污水。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
污染物名称 | 单位 | 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三级标准 |
化学需氧量(COD) | mg/L | ≤ 50 | ≤ 100 | ≤ 120 |
生化需氧量(BOD5) | mg/L | ≤ 10 | ≤ 30 | ≤ 60 |
悬浮物(SS) | mg/L | ≤ 10 | ≤ 20 | ≤ 30 |
总磷(TP) | mg/L | ≤ 1.0 | ≤ 1.5 | ≤ 3.0 |
总氮(TN) | mg/L | ≤ 15 | ≤ 20 | ≤ 30 |
氨氮(NH3-N) | mg/L | ≤ 1.5 | ≤ 2.0 | ≤ 4.0 |
石油类 | mg/L | ≤ 1.0 | ≤ 3.0 | ≤ 5.0 |
pH值 | — | 6~9 | 6~9 | 6~9 |
大肠菌群数 | 个/L | ≤ 1000 | ≤ 10000 | ≤ 100000 |
三、适用范围与实施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处理的系统。对于处理后出水排入敏感水域或用于回用的项目,应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同时,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严格的地方标准。
在实际运行中,污水处理厂应定期进行水质监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此外,鼓励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提高处理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保障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法规,对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行业规范化、绿色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可以有效控制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